各学院、各相关单位:
依照学校《齐齐哈尔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》(教发评〔2023〕56号)工作进度要求,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,现决定开展自评报告《3.教学资源与利用》相关材料收集、整理工作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收集材料内容及填报单位
依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及审核重点要求,本次计划收集、整理三项材料:应用型教材、智慧教室、智能实验室,材料时限为近三学年/年(2023-2025)。
(一)应用型教材
1.“应用型教材”指我校广大教师面向行业企业实际,结合产业发展需要编写的教材。
2.填报单位:各二级学院、近三年有教材出版的其它部门。
(二)智慧教室
1.“智慧教室”指我校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、开放式学习和泛在学习,借助物联网技术、云计算技术和智能技术,建设的适应“互联网+”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室。
2.填报单位:教务处、各二级学院。
(三)智能实验室
1.“智能实验室”包括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、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省技术创新中心、省级协同创新中心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、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教学中心或实验室,以及采取智能化管理或提供智能实验设备的实验室,如:实现网络预约功能、远程控制实验、自动记录实验数据或智能统计分析功能、无人值守的智能门禁和电源控制功能、设备状态自检及记录等功能的实验室。
2.填报单位:各二级学院、图书馆、网络信息中心。
二、组织工作要求
(一)各学院、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材料收集、整理和上报工作。
(二)本次收集的材料将直接用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,所有材料必须经学院、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无误、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。
(三)附件1,请于11月20日前按要求签字盖章上报至行政楼212室,电子版发送至吴昭君企业微信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(工程训练中心)实验设备管理科,联系人:吴老师,联系电话:2738350。
齐齐哈尔大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
2024年11月5日